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化妆品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规定(试行)的通知

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、各分技术委员会:

  《化妆品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规定(试行)》已由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  

  

  

 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

  2024年8月1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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