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卫监督发〔2020〕17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,中国疾控中心、监督中心、职业卫生中心: 为深入贯彻落实《职业病防治法》等法律法规,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,我委组织制定了《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规范》(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“综合监督”子站下载)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国家卫生健康委
2020年8月31日
(信息公开形式:主动公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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